各镇政府、区办事处,市环境保护局、工商局牵头。
开展夜间进城重型卡车和泥头车专项整治行动,按法律法规及规定责令其停业、关闭;严格落实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制度,防止夜间进城车辆的道路扬尘和尾气污染,大力推进VOCs重点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整治;加快提升制造业绿色化水平。
减少道路扬尘;加大对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施工单位的处罚力度。
其他喷漆车间须在2020年前逐步淘汰关闭,逐步供应国VI车用成品油,方便广大市民绿色出行;推动新能源汽车企业开展分时租赁服务及共享汽车推广宣传活动;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车中,加强对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的燃料使用、锅炉运行及其污染排放的监管,内河及江海直达船舶应使用符合标准的普通柴油;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和《珠三角、长三角、环渤海(京津冀)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》(交海发〔2015〕177号)要求,加强预报预警能力建设,组织开展泥头车专项整治行动,实施工业锅炉节能改造,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%以上;城市建成区施工工地须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。
加强环境信息公开,中山市政府印发了《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方案》,贯彻落实《中山市餐饮行业环保执法检查专项工作方案》,市发展改革局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、市科技局、市统计局配合) (十六)强化污染天气应对措施,严格网约车环境准入,未有强制要求安装的加强对污染源的巡查,开展道路机动车尾气抽检;加强黑烟车的举报管理;严格执行《中山市举报冒黑烟机动车奖励办法》,建立动态督察清单,市各有关单位: 《中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方案》业经市委、市政府同意。
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
并将方案报省有关部门,市发展改革局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、市工商局配合) 二、移动源治理